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传统医学的优生观点

一、关于婚龄的认识

宋代妇科专家陈子明曾明确表示:“男虽十六而精通,必三十而娶;女虽十四而天癸(月经)始至,必二十而嫁。皆欲阴阳充实,然而交而孕、孕而育、育而子坚壮强寿。”叶天士云:“童稚不孕──方苞方萼,生气未舒。甫童甫笄,天癸未裕。曾见有未实之粒可种,未足之蚕可为茧乎。”“少年生子,多有羸弱者。”

以上介绍的是古人对结婚年龄的看法,古医学的朴素的晚婚主张真是难能可贵。一是把性发育与整个身体发育联系起来,说明他们对人体各系统的整体观。二是指出早婚早育对后代的危害。特别有趣的是,主张男比女大10岁的观点与最近国外报道的主张竟不谋而合。

二、关于择妻的标准

叶天士云:“求嗣者,必先择女,犹种植者,必先择地。盖砂砾之场,难期稻忝,而薄福之妇,安望熊罴。故为后嗣计,不可不选择也。大都妇人之质,贵静而贱动,贵重而贱轻,贵厚而贱薄,贵苍而贱嫩。故唇短嘴小者不堪,此子嗣之部位也。耳小轮薄者不堪,此肾气之外候也。声细而不振者不堪,此丹田之气本也。形体薄弱者不堪,此藏蓄之宫城也。饮食纤细者不堪,此仓廪血海之源也。发焦齿豁者不堪,肝亏血而肾亏精也。睛露臀削者不堪,脏不藏而后无后也。山根唇口多青气者不堪,阳不胜阴,必多肝脾之滞逆也。脉见紧数弦者不堪,...[ 查看全文 ]

2015-09-22 标签: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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