目前的“灰色产业”现象除具有隐蔽性、多样性、普遍性等一般性特征外,还有以下几点:
一是谋取对象“公款化”:
“灰色产业”主要源头是公款,主要渠道则是各种直接或变相的“化公为私”;
二是权力特色:绝大部分灰色产业跟权力相结合,灰色产业的“趋权性”非常明显。
三是谋取方式“集团化”:
单位巧立名目滥发奖金、补贴,一般经领导班子集体研究,人人有份;
四是存在氛围“正当化”:
一些公务人员以各种理由和借口,使自己心安理得地接受“灰色产业”。
特别是部分公务人员利用职权谋取“灰色产业”聚敛不义之财,已成为当前困扰党风廉政建设的突出问题,危害甚烈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