所谓早产,在我国是指怀孕满28周以上、37周以内之间的分娩。怀孕28周以内就分娩的叫流产。而所谓先兆早产,是早产前期的一个阶段,就是出现了要发生早产的前期征兆。
先兆早产的表现:怀孕不足37周发生子宫收缩,至少10分钟有一次,收缩持续30秒左右,并有逐渐延长的倾向,甚至伴有宫颈口扩张等。
如果宫颈口开大,B超检查发现宫颈缩短,还伴有阴道血性分泌物或胎膜破裂等症状,就很有可能发生早产。这时如果没有及时诊断、处理的话,小宝宝就有可能提前出来了;及时处理、制止可不发展至早产。
可能发生早产的孕妇首先要卧床休息,减少不必要的剧烈运动;必要时可在医生指导下使用一些抑制宫缩药物。
采取保胎措施后,如果早产征兆消失了,就要立即把这些药物停掉,因为任何一个保胎药物都有一定的副作用,不适合长时间的使用。能保胎的尽量保胎,怀孕35周以上的可不强行保胎到足月。但是因孕妇的身体状况或胎儿原因不能继续妊娠的,最好还是及时生出来,否则对胎儿和孕妇都不利。
早产的高危因素主要有:下生殖道或其他部位感染,这是导致发生早产的最常见的因素;子宫畸形、子宫...[ 查看全文 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