道德品质的培养包括知(道德认识)、情(道德情感)、行(道德行为)、意(道德意志)等四个方面。下面分类给大家讲解如何培养孩子这四方面的道德品质。
(一)道德认识的培养
道德认识指对事物的是非、行为善恶的评价。掌握是非标准,划清善恶界限,才能使孩子知道应该怎样行动,为什么要这样行动。3—6岁的幼儿已经具有初步的是非观念,知道哪些行为是对的,哪些行为是错的;懂得了什么是乖,什么是不乖,通过看电影和画册,慢慢分清了谁是“好人”,谁是“坏蛋”。但这种认识带有具体性和形象性,并且往往就事论事。他们对一个行为的分析,主要是根据行为的结果,很少考虑行为的动机。比如一个孩子由于不当心摔碎10只杯子,而另一个孩子为了偷吃橱里的东西摔破了1只杯子,小小幼儿在比较这两个孩子的行为时,都认为前者的错误要比后者严重的理由是一个打碎的杯子多,一个打碎的杯子少。对此,父母必须正确看待,正确评价。那么,家长应怎样正确评坐孩子的道德行为呢?可以从以下两方面着手。
1.要坚持原则性和鲜明性。生活中的许多现象,常涉及到道德评价问题。孩子们的道德评价能力主要是在父母的影响下形成的,开始时常常只是模仿、重复父母对周围现象的评价,以后才慢慢地学会...[ 查看全文 ]